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重点任务聚焦于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包括长江、黄河等干流及中央层面统一机制的建立,通过流域补偿统一核算明确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推动经济利益合理转移,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在中央统一机制基础上,鼓励流域省结合地方实际,针对生态服务价值显著、受益主体明确的流域,开展跨省自主协商补偿机制建设,并推进辖区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同时,支持地方总结流域补偿经验,探索其他外溢性生态环境要素的横向补偿路径。
意见明确拓展多要素补偿机制探索,因地制宜将森林、草原、大气、湿地等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范围。此外,相关部门将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创新生态补偿形式,通过政策协同提升机制实施效果,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