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台北万华区西门町发生震惊社会的七彩艺苑模特工厂双尸命案。打铁工人姜金根报案称老板王文敏杀害妻子王许娟与学徒陈国防,并胁迫其参与埋尸。警方在康定路51号地下室挖出两具叠放尸体,经查死亡时间约两天前,死因均为窒息。现场发现水泥修补痕迹与香蕉水异味,但未发现血迹。
调查显示王文敏因妻子出轨前科及怀疑陈国防与妻子有染产生杀机。姜金根虽自述被胁迫埋尸,但因其与王文敏的姻亲关系及供词反复引发质疑。警方追捕期间,王文敏携假发商刘王逃亡,两人在报纸刊发自首信后归案。法医鉴定显示陈国防系勒颈致死,推翻王文敏声称的意外死亡说辞。
法院审理持续九年,最终认定王文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姜金根因看守所供述及行为矛盾被判无期徒刑。刘王因妨害家庭罪获刑五年,其抛弃子女追随王文敏的行为引发社会争议。案件揭露了婚姻矛盾、经济压力与人性抉择的交织,成为台湾司法史标志性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