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长期停滞
1960年代发生的黄金失窃案因专案组撤案和文革期间社会动荡陷入停滞。涉案的五十斤黄金被关庆昌夫妇藏于家中墙底长达十九年,直至1980年金价暴涨触发其变现动机。
作案动机与销赃尝试
关庆昌因八零年金价暴涨事件决定销赃,其妻黄素珍携带三斤黄金至中国银行中华路营业部兑换。银行营业员警觉表现促使主任报警,通过拖延办理存折为警方争取时间。
抓捕与赃物追缴
警方在职工代表大会突发抓捕关庆昌,其妻黄素珍在银行被控制后供认罪行。两人带领警方在家中找到藏匿五十斤黄金的木盒,六幺五厂黄金案影响随之消除,被冤人员名誉得以恢复。
审判与法律定性
1980年11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量刑标准判处关庆昌死刑,其妻死缓。案件定性依据为关庆昌利用生产科科长职务便利实施盗窃,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区别于外部盗窃行为。
案件社会影响与法律解析
黄金失窃案告破细节揭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特点。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司法区分标准通过本案明确,公家财物被内部人员侵吞时适用贪污罪,外部人员则适用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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