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雍正年间,东平县出了一个很有名的县官。他为官清廉、勤政爱民,学问非常高深。然而,由于大兴文字狱,他因一时失性大发而被斩首。老百姓感到遗憾,并将他葬在离县城不远的山坡上。多年后,村民开垦农田时遇到了这个坟包,但李德佑老汉提醒大家要遵循“遇坟三尺不动土”的规矩。因此,在开田时对那个坟四周三尺内不动土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