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网络暴力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娱乐大V恶意炒作综艺节目的选手被网暴的案例引发了热议。原告陈某是该综艺节目的选手,被告周某是娱乐大V,在发布文章中称陈某学术造假、爱妻人设破灭等内容,并且未经合理核实就进行了转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存在主观过错,通过大V账号转发不实文章进行恶意营销和炒作,吸引流量并牟取不当利益。最后,被告发布道歉信并支付给原告十万元精神损失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