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火药制造过程中,防火防爆措施是核心要求。涉及黑火药混合时,与药物接触的部件禁用黄铜材质,因其易产生机械火花;防爆工具应选用铜、铝或木竹材质,避免静电积累。混合工序需使用转鼓式机械设备,氯酸盐等高感度药物禁止用球磨机混合。施法配置含铝烟火药时需及时通风散热,手工制引火线需在专用工房完成。
烟花爆竹建筑物按危险等级分为1.1级(含-1、-2级)和1.3级,前者危险性更高。厂房危险等级按最高风险工序确定,仓库则按储存最危险物品划分。工厂布局需遵循“小型分散”原则,危险品生产区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与建筑物保持5米距离,外围设防火隔离带。中转库需独立设置,不与生产厂房连接,存药量不超过两天生产需求。
烟火药干燥需在专用晒场进行,禁止与其他工序混合操作。蒸汽干燥烘房温度需≤75℃,禁用肋型散热器以防粉尘积聚。循环风干燥需配除尘设备并定期清扫,干燥过程中严禁翻动物料。涉及摩擦类产品时,必须单独设置干燥场所。
直接接触烟火药的工具禁用铁器、瓷器和化纤材料,优先选用铜铝或木竹材质。抗爆间室的设计需确保危险品存量不计入建筑计算药量,且厂房连接需满足隔离操作条件。干燥场所需配置感温报警和通风散热装置,热风干燥仅限无裸露药剂的产品。
历年考题重点考查防火防爆措施、工具材质选择及工厂布局错误识别。例如,瓷制工具禁用因其成分与烟火药发生反应;类型散热器易引发粉尘爆炸;危险品总仓库不得布置在库区出入口附近。通过案例分析,明确干燥散热、中转库设置等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