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妻子孙某在保管被强制羁押丈夫宋某手机期间,发现其与段某存在婚外情关系及大额转账记录,涉及金额达246万余元。孙某据此向法院主张配偶共同财产返还权,要求段某返还相关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丈夫宋某对配偶出轨证据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手机中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属于隐私权法律界限范围内,主张此类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一审法院明确认定,夫妻间基于忠实义务查阅通信设备不构成隐私权侵害,该司法判例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法院最终认定婚外情赠与司法判例中的关键事实,判决宋某与段某的赠与合同无效。针对夫妻共同财产返还权的具体执行,二审维持原判,判令段某返还实际查明的5.2万元不当得利。此判决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婚外情所涉财产处置规则,对同类赠与合同无效判定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