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恶性食人案件发生于1999年,主犯刘超因变态杀人心理动机犯下震惊全国的冷血分尸犯罪手段。他在杀害大厦女会计后,将尸体分割成30余块,并在分尸后工地尝人肉,声称人肉味道鲜美。案件暴露后,刘超利用军营经历强化暴力积累的反侦察能力,携带自制枪支开启跨省逃亡五年轨迹。
逃亡期间,刘超持续犯罪并多次通过逃亡期间写信挑衅警方,甚至寄送案件细节照片嘲讽警方。其作案手段包含随机抢劫、强奸、枪击路人,并在多地流窜作案。杭州警方跨省追捕过程中,发现其活动集中在浙闽赣三省,最终于2004年在福建寿宁将其抓获。
刘超的犯罪根源被归结为天生反社会人格,无明确家庭或社会诱因。审讯中他承认冷血杀人仅为满足变态欲望,并崇拜悍匪张君。2005年,杭州恶魔死刑结局终结其罪恶生涯。案件因犯罪动机罕见、手段极端且涉及军营经历强化暴力特征,成为研究变态犯罪心理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