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在《中庸章句集注》中解释天命之性,强调气与理的概念,认为万物因其天生的气(物质性)和理(精神性、道德性)形成各自的性。理气二分理论中,理为形而上的抽象存在,气为形而下的具体物质基础,人的性由气禀决定,包括气质之性和天理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