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二年,苏轼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外放湖州任知州。他提交的《湖州谢上表》被监察御史何正臣等人刻意曲解,认为文中“难以追陪新进”“生事”等措辞暗讽变法派官员。何正臣联合御史台官员舒亶、李定,以苏轼过往诗文存在新法抨击内容为由,指控其诽谤朝廷。
李定提出苏轼四大罪状:科举滥得虚名、言论傲慢无礼、诗文蛊惑人心、诋毁皇帝声誉。宋神宗为强化变法权威,授权御史台彻查。御史台派出黄甫尊赴湖州抓捕苏轼,将其押解至京。审讯中,官员要求苏轼按“讥讽新法”逻辑解释所有诗文,包括《湖州谢上表》及杭州任职期间作品。
案件核心围绕苏轼诗文罪证展开,监察御史通过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方式罗列罪证。御史台审讯流程严酷,甚至直接询问苏轼是否持有免死金牌,暗示其必死结局。苏轼虽承认部分诗作涉及新法批评,但拒绝承认所有指控。此案折射出宋神宗变法态度转向强硬,新旧党争激化背景下,文人言论成为政治斗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