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武汉青山区电器维修工在拆解旧电视机时发现一张写有“救命”的纸条,标注了囚禁地址及受害者父亲的联系方式。经市民杜师傅报警,警方在曾强宝住宅的地下室解救了两名被铁链锁住、囚禁近一年的女性。地窖内环境恶劣,受害者小周和丽丽通过藏匿求救纸条的方式最终获救。
调查显示,罪犯曾强宝自2007年起在武汉青山区多次尾随独行女性,使用辣椒水、电击器、刀具等工具实施强奸,并修建两处隐蔽地窖长期囚禁受害者。其犯罪手段包括捆绑、威胁、药物控制,甚至通过谎称“蓄水池”掩盖地窖用途。警方通过多起强奸案并案侦查,结合精斑比对和现场遗留物证锁定曾强宝,发现其因另一起强奸案已被捕。
庭审中,曾强宝被控强奸、非法拘禁等四项罪名,涉及11起强奸案。其辩护律师以“未致人死亡”“精神异常”为由请求轻判,但法院认定其作案预谋周密、手段残忍,驳回精神鉴定申请,维持死刑判决。案件揭露了罪犯伪装“老实人”形象、利用熟人环境降低作案风险的特点。
两名受害者通过持续自救行为,在囚禁期间藏匿多张求救纸条,最终借助维修电视机传递信息。案件引发对独行女性安全、公共空间监控缺失的反思,同时凸显市民见义勇为与警方协同办案的重要性。曾强宝的死刑判决成为我国严惩恶性性侵犯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