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东岸陆续发现人体残肢,经拼接确认为一男一女及一名儿童的尸体。警方调查发现,这起东北恶性碎尸案的主谋竟是年轻女性马艳红。马艳红出身桦川县农民家庭,因虚荣心膨胀,离婚后流窜至佳木斯市谋生。
马艳红以假名“王兰”租住徐学礼家,借故拖欠房租骗取同情,随后用安眠药掺入酒菜迷晕徐家三口,劫财后将其杀害并肢解尸体。她分批次抛尸于城市各处,并清理现场掩盖罪行。1995年6月,马艳红化名“任秀娥”通过婚介所结识董大庆,骗取存折后再次使用安眠药迷晕对方,杀害肢解并抛尸。
警方通过电视台滚动广告及婚介所画像锁定马艳红。其被捕后供认罪行,但庭审时翻供并虚构帮凶“王某”拖延审判。经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审理,确认其单独作案证据充分,最终于1998年判处死刑。案件揭露了马艳红利用假名骗婚、连环劫财杀人的犯罪模式,以及安眠药掺入、分批次抛尸等手法,成为东北地区恶性刑事案件的代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