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清廉成名经历与其在北宋端州知府治理密切相关。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的研究指出,包公最初并非因开封府断案成名,而是通过端州政绩成就清官美誉。端州地处偏远,多为流放官员聚集地,包公赴任后直面端州贡品端砚的腐败问题,改革贡品制度,将原本数十倍的端砚索取量减至合理范围,并获宋仁宗减贡端砚政策支持,极大减轻了百姓负担。
包公清廉为官原则体现在多个方面。他制定严令禁止下属索要端砚,同时推动民生改善,如打造包公井解决饮水问题。端州水源污染严重,包公引入中原凿井技术,在城中开凿七口井,彻底改善卫生条件,此举成为北宋地方治理典范。
包公的政绩成名与其严格遵循北宋县令政绩考核制有关。他在天长县任县令时以断案能力和清廉作风通过考核,后升任端州知府。尽管端州环境恶劣,包公通过治理端砚腐败、改善民生赢得民心,其美名传至北宋首都汴梁,最终被调任开封府。
包公离任端州时,百姓感念其德政,暗中赠送一方端砚。民间传说描述包公掷砚明志,将砚台投入江中以示清廉,此事成为包公掷砚民间传说的源头。这一传说与包公井等遗迹共同印证了其“包青天”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北宋民众对清廉官员的崇敬与期待。
包公的治理实践与宋仁宗减贡端砚政策相呼应,展现了北宋中后期地方治理与中央政策的联动。其经历不仅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案例,更通过戏剧、传说等载体延续至今,成为中华文化中清官形象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