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赖某因利用智能汽车远程操控漏洞实施盗窃,引发公共安全风险。赖某将已过户的二手奔驰越野车通过手机APP远程启动并盗走,新车主林某发现后试图追回车辆时,赖某多次在高速公路行驶中远程熄火,导致方向盘锁死、引擎骤停等危险行为,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暴露智能汽车安全隐患,尤其是二手车交易中账号权限风险。原车主未彻底退出APP账号,导致其仍能远程操控已售车辆,类似“未换锁的前房主”隐患。法院判决强调车企远程功能监管需强化安全验证机制,例如增加指纹或人脸识别的双重安全验证,避免仅依赖手机APP单点控制。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需核查原车主权限是否解除,定期检查APP授权记录,警惕智能技术滥用风险。车企应平衡便利性与安全性,明确远程操控功能的责任边界,防止技术成为犯罪工具。该判例为行业敲响警钟,公共安全风险与法律判决的关联性进一步凸显智能时代技术监管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