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借款纠纷案件,涉及到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性质问题。法院认为,通过具体情形判断,刘女士向周先生发送的微信红包属于赠与行为无需返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款项应当视为借款需要偿还。胜利法官解释了两种付款方式的区别,并提醒读者在使用支付功能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