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分为三类:一类包装对应危险性较大,二类包装危险性中等,三类包装危险性较小。三类包装标准需严格区分,避免混淆。历年考试中常通过具体案例考查包装类别的判定,如危险性较小的货物需使用三类包装。
储存安全要求与原则
危险化学品储存需遵循隔离原则:酸与碱、氧化性与还原性、有机物与无机物必须分开放置。易燃易爆品应存放于防爆柜或通风阴凉处,存放区域禁止设置电开关。氧气瓶与氢气瓶等助燃气体不得混存,强氧化剂(如高锰酸钾)需与易燃有机试剂隔离。2023年考题曾涉及次氯酸钠与硝酸钾的混存判定,需结合危险化学品储存隔离原则分析。
经营许可与零售业务规范
危险化学品经营需按程序申请许可证,剧毒及易制爆化学品经营需向市级安监部门提交申请,审查通过后需向公安、环保部门通报。零售业务店面需符合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规范:远离繁华区500米以上,经营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仅允许存放民用小包装(≤100毫升)且总量不超过1吨。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剧毒化学品经营需持双证上岗(专业培训证及公安部门培训证),销售记录需保存一年以上,购买信息需在5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考试中常涉及剧毒化学品销售备案规定及双证资质的判定,如未同时持有两类证件则视为违规。
从业人员与安全技术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经营企业需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确保信息传递合规。零售店面的备货库房需经消防部门批准,并按性质分类存放,避免混合储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