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2条,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讲呈、任免等决定和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