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名门贵妇董玉珍失踪案中,警方通过血迹地毯证物和柳条箱藏尸案线索锁定嫌疑人李允芝与施美丽。法医确认死者因钝器击伤致命伤死亡,尸体被分尸焚毁证据,面部因焚烧尸体毁容难以辨认,最终通过董玉珍亲属指认其背部特征和残疾左手确认身份。
何警长审讯施美丽时,施美丽供述案件经过:董玉珍与李允芝争执中被榔头击毙,两人为掩盖罪行实施毁尸灭迹计划,将尸体肢解后装入柳条箱,并焚烧带血衣物。施美丽供词细节与李允芝最终认罪内容一致,但李试图将罪责揽为己有,称施美丽合谋毁尸系被迫参与。
案件经法庭审判死刑案程序,李允芝一审被判死刑,施美丽获无期徒刑。二人上诉后,最高法院因局势动荡撤销原判,引发平津战役局势影响下司法公正质疑。天津解放后,天津市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李允芝于1951年执行死刑,施美丽则开始铁窗生涯。
案件曝光后,社会舆论谴责李允芝谋杀董玉珍的残忍行径,同时关注司法程序受时局干预的问题。天津贵妇失踪案真相成为民国至建国初期司法变迁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