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型的演变遵循象征型、古典型到浪漫型的进化过程规律,各门艺术既依附于整体艺术类型发展三阶段,又存在独立的变化规律。每门艺术均经历准备期、繁荣期和衰落期,其精神产品属性决定了创作需经过萌芽、完善到终结的完整周期,而非一步达到完美。
艺术风格可分为严峻风格、理想风格与愉快风格,分别对应不同的观照方式与表现手法。严峻风格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约束性,理想风格注重内在精神与外在形态的和谐,愉快风格则偏重感性材料的技巧加工和外在形式的自由表达。
艺术开始阶段常显露出缺陷,如造型艺术的呆板表情、比例失调,以及诗歌的零碎结构和混乱细节。早期作品虽在服装、装饰等次要细节上耗费精力,但缺乏自由生动表现,导致精神内涵单薄。真正的艺术自然性与简单性需通过长期技巧磨炼和复杂转化实现,最终达到不露痕迹的完美状态。
艺术衰落期表现为过度追求繁复形式而忽略精神内核,如雕塑的棱角混乱与僵硬姿态,或诗歌的抽象统治与结构松散。这些现象印证了艺术作为精神产品的创作规律:成熟阶段的自由表达需以深厚修养为基础,而非天然生成的简单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