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组诗围绕「自然道德」与「慧智智觉本源探索」展开,强调道德的本真状态超越人为定义的二元对立。诗中提出「中宗良心道德实践」需摒弃因妄欲产生的二元分别,回归无分别的纯粹道德观,以此揭示良心的本质并非后天建构。
通过「道德自我内在觉醒」,个体可突破世俗对良心的局限认知,实现与自然规律的深度契合。组诗进一步阐释「效化自然生命境界」的过程,即通过慧智智觉的引导,将道德实践融入自然法则,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终极状态。
创作背景标注为「山北河南湖畔」,时间标记「甲辰丙子」「甲子甲子」,体现对时空规律的遵循。全篇以凝练语言融合哲学思辨,传递回归自然本真、超越二元对立的道德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