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通过医疗期保护期限制度对患病员工提供基础保障。对于癌症员工权益保障,法律规定癌症患者的医疗期至少为24个月,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患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违法解雇,员工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赔偿。
医疗期满后,企业需满足严格条件方可解除合同: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且无法胜任合理新岗位安排,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若员工被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企业需办理退休而非解雇;若为5-10级,则需额外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支付标准。
当前争议集中在司法实践标准差异。部分地区法院对是否强制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补助费支付条件存在不同判例,导致企业和员工对合规操作存在不确定性。这一现象反映了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经营需求之间的平衡难题,需进一步通过法律完善或司法解释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