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陆运输体系改革
公元983年,宋廷设水陆发运使,任命王斌、许昌意等分管水路陆路运输,明确官府预付运费、雇佣民力的新规,并建立货物进出通报机制,有效解决了运输滞留问题。这一宋朝水路陆路运输官职的设立,标志着中央对物资调配的直接管控。
赋税政策与地方治理
针对两税征收期限调整政策执行中的乱象,宋太宗严令禁止官员为考核成绩滥用苛捐杂税催缴禁令,要求州县彻查刑罚催税行为。同时强调,地方须及时核查灾情并调整耕种计划,避免因使者拖延加重民生负担。
灾害应对与贡品押运改革
因东京、平洲等地旱灾蝗灾及南京水患,辽国暂停关口征税以通粮贸。宋廷针对北宋州县灾害赈济措施,要求加快灾情核查速度。此外,针对富户押运贡品遭侵盗问题,推行官府吏员专职押运制度,减轻百姓负担。
辽国事务与黄河治理争议
辽圣宗完成辽圣宗祖陵祭祀行程后,将生日定为清明节,并追封功臣后代。宋廷则因黄河决口久治未果,采纳赵福等人提出的黄河华州澶州泄洪工程,计划通过南北分流减弱水势,但因争议民力消耗暂未实施,改派张齐贤祭祀河神以缓解水患焦虑。
工程争议与临时举措
针对黄河分流水势治理方案,朝臣以“爱惜民力”为由搁置,宋太宗转而遣使祭祀河神。这一系列举措反映了北宋在水利治理与民生平衡间的政策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