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子女出具给父母的‘欠条’,讨论焦点在于共同债务的认定,强调了赠予的默认、夫妻双方知情权和事后追认的重要性。法院判决考虑证据、事实陈述和资金用途,现代司法倾向于将父母对成年子女的购房出资视为赠予而非借款,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是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