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固定,当发生重大工程变更或特殊情况时可调整,但其风险主要由施工单位承担,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技术简单的项目。可调总价合同通过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调值公式法调整价格,适用于工期超过一年的工程,其中调值公式法通过固定要素与可调要素组合计算调整后总价。
单价合同的公平性与适用场景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对双方风险分担较为公平。其适用于技术复杂、工期长或设计未完全明确的工程。固定单价合同为“真固定”,单价不随任何因素调整;可调单价合同则在工程量超比例、政策变化或价格波动时调整,需明确调整条件和规则。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殊性质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抢险救灾、保密工程等特殊场景,包含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固定酬金、浮动酬金和目标成本加奖罚四种形式。其中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对建设单位造价控制最难,而浮动酬金和目标成本形式可激励施工单位缩短工期、降低成本,风险分配相对均衡。
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因素
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需考虑工程复杂度、设计深度、技术先进性和工期紧迫性。总价合同利于建设单位控制造价,单价合同平衡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灵活应对不确定性。不同计价方式的风险分担逻辑直接影响施工单位报价策略和项目管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