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流程与文件要求
工程招标投标的核心环节包括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流程。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天,澄清或修改需在投标截止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一加二选一”原则),密封检查是开标流程的关键步骤之一。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需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经济专家占比不少于2/3,专家通过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特殊项目适用)。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形式、资格、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详细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优先选择报价最低者,综合评估法则按评分排序,两者均遵循“低价优先”原则。
合同签订与保证金管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需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与投标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3%)构成工程保证金的三大类型。
资格预审与开标程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量化评分法用于筛选合格投标人。开标流程包括宣布纪律、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公布标底、公开唱标及记录签字等环节,确保流程透明合规。评标报告提交后,招标人需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完成后续合同谈判及签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