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赵匡胤通过两次“杯酒释兵权事件”,逐步解除禁军将领与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建隆二年首次解除禁军大将权力后,开宝二年以宴请为名,迫使王彦超等节度使主动交权,将地方军事力量收归中央禁军改革体系,形成“内重外轻”格局。
为彻底解决藩镇割据问题,赵匡胤实施地方财政控制政策,取消节度使“留使留州”特权,设立转运使财政监控体系,要求地方赋税上缴中央。同时推行财政专营制度,对盐、茶、酒等物资实行国家专营,切断地方经济来源,从根本上瓦解藩镇割据的经济基础。
在军事层面,通过禁军精锐选拔机制,将地方精兵补充至中央禁军,削弱藩镇兵权。乾德三年起建立标准化选兵流程,定期阅兵检验改革成效,裁撤老弱病残,形成战斗力碾压地方的中央军队体系。
针对行政权收夺措施,赵匡胤计划从四方面削弱地方行政自主权,包括官员任免、司法监督等,但具体实施细节将在后续改革中展开。这些系统性举措使中央集权得以强化,为终结唐代以来的藩镇之祸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