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北京发生震惊社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四名少年因绑架杀害初中生小雨被审判。案件源于主要涉案人小山与小斌的校园暴力行为,两人因长期处于教育失衡环境,被班主任划为差生群体,逐渐形成叛逆心理。频繁的校园暴力事件最终导致小斌被开除,二人开始混迹网吧,因经济窘迫萌生绑架勒索念头。
犯罪团伙锁定家境优渥的初二学生小雨作为目标,在网吧混迹期间策划绑架方案。2004年4月20日晚,四人利用未成年身份有恃无恐,在勒索150万元后因惧怕暴露,以电线勒颈方式实施撕票,并焚毁证据企图逃避制裁。案件暴露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极端表现,其作案过程包含预谋、分工和反侦察意识。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绑架凶杀案事实,依法作出从无期徒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法律判决。庭审现场被告人嬉笑态度引发舆论哗然,凸显刑事责任年龄争议下的司法困境。案件触发社会对差生教育失衡、网吧监管缺失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弊端的深度反思,成为推动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重要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