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标志分为主标志和副标志,主标志包含16种类型,副标志11种,两者核心差异在于副标志不标注危险品类别号。主标志采用菱形标志设计,由危险特性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及危险品类别号四部分构成,用于标识主要危险性;副标志仅保留前三项内容。
化学品安全标签包含8项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仅限"危险"或"警告"二选一)、危险性说明等。其中信号词需根据危害程度选择,且与危险性说明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象形图排列需优先物理危险类图形,如爆炸物、易燃气体等主危险类别,健康危害类图形需避免与模糊符号(如感叹号)重复使用。
对于混合物的安全标签,需标注主要成分及其浓度范围,商业机密成分可豁免具体信息但需说明危险性。应急咨询电话须包含境内24小时可拨打的联系方式。主危险类别特别强调爆炸物、易燃气体、有机过氧化物等8类物理危险,需重点记忆以应对多选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