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定义包含产权单位或通过合法合同确立的实际管理者。对于共有设备(如小区电梯),可通过委托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若未委托,实际管理人即为使用单位。出租期间的特种设备,出租方需承担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需向监管部门申请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显著位置。使用标志需包含下次检验日期,可通过原件或复印件展示,不同设备类型有具体张贴要求(如游乐设施入口处、电梯轿厢内)。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包含设备出厂资料、检验证明及运行维护记录,但无需包含登记标志。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运营电梯使用单位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以保障公众服务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强调每月至少一次自行检查,涉及安全附件需定期校验。电梯维护需由专业资质单位实施日常保养,但简单清洁工作无需资质。定期检验流程要求使用单位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逾期未检或不合格设备禁止使用。
共有设备管理中,委托物业公司时受托方需履行使用单位义务。特种设备出租期间的安全责任明确由出租单位承担,承租方使用期间出现故障需由出租方负责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