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责任划分
生产经营单位需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统一安全培训体系,明确用工单位承担主要培训责任。劳务派遣公司仅需提供基础安全培训,农民工等临时岗位的专项操作规程培训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违规用工将直接追究企业责任。
劳务派遣工伤处理机制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认定,用工单位仅承担协助义务。因劳动关系归属明确,工伤保险赔付与工资发放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用工单位不直接参与事故统计与赔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矿山、危险物品等建设项目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价,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管部门对审查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控
涉及矿山井下、海洋石油开采的特种设备需经专业机构检测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区别于常规特种设备管理,此类设备适用《安全生产法》特殊条款,未取得认证擅自使用将面临高额罚款。
安全设施验收与监督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验收,监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核查。安全设施档案需完整记录培训、考核及实施细节,高危行业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燃气使用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