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施了户口制度和地区行政安排,其中包括人口普查和黄册制度。洪武年间,明太祖命令户部进行全国范围的人口普查,并编写黄册记录税粮和户口信息。然而,黄册制度在明中期后逐渐败坏。对于明代的人口数字存在争议,但整体趋势应该是上升的。此外,地区行政方面,初期采用炎元制,在后来分为都司、部正司和案查司三个机构负责军事、行政和司法事务,并设立府、州、县等级单位。至明末共有162府、255州、1173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