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间阎王在完成公务后,带领判官等随从进行野外考察。在一处粪坑旁发现蛆虫蠕动,阎王下令判官记录“蛆虫转生为人条件”,认为这类“尚有人粪我蛆”的蛆虫虽卑微但具备可利用性,应赋予其转生为人的机会。
随后在坟区腐烂棺材中,阎王观察到另一类以人类尸体为食的蛆虫,立即宣布将其“堕入十八层地狱”,并强调这类“狮蛆”因贪婪残忍、吸食血肉的属性,绝不能转生为人,否则将危害“阎监百姓”。判官通过对比蛆虫分类与人世关联,理解了阎王决策的差异。
阎王进一步指出,“人间贪官污吏类比”于“狮蛆危害阎监百姓”,其本质是剥削民众的恶毒存在。故事揭露“阴间管理体系漏洞”导致部分狮蛆逃脱至人间,强调需依靠“清除狮蛆维护秩序”的行动,将其镇压回阴间。最后呼吁警惕“狮蛆生存发展能力”,通过群策群力杜绝其再生,以保障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