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通过阐释“格物致知的核心方法”,指出“格物”即去除心体杂念以恢复“心体平和中正本源”。他强调意识的专注方向决定了事物的本质,提出“无心外之力,无心外之物”的观点,认为“良知的自然显现过程”无需外求,如救落井孩童的恻隐之心即是自然发用的良知。
在“正心诚意的修养根基”方面,王阳明将《大学》的“明明德”与“天理与道法自然规律”结合,说明“穷理尽性至命境界”需从格物开始,通过去除私欲遮蔽使良知彻底显露。他引用孟子“大人格”概念,主张通过“博学于文的具體实践”,在日常生活情境中体悟天理,强调道法自然的创造本源是万物运行的根本法则。
关于“精神强大的内在修炼”,王阳明提出“修身养性的日常实践”应贯穿于人生各种境遇。面对负面情绪时需保持觉知,通过反观内省转化心境。他指出真正的强大源于内心与“天理与道法自然规律”的协调,若能以“道法自然的创造本源”为效法对象,将日常事务转化为修炼契机,即可实现气质的根本改变,达到随时保持心灵平静的修为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