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守陵宫女制度起源于汉朝,其本质是活人殉葬制度延续的变体。汉高祖刘邦去世后,吕雉为报复戚夫人,将未生育的妃子贬至陵园守灵,成为最早的妃子守灵案例。此后,汉朝守灵制度逐渐强化,宫斗失败者、无子嗣或失宠的妃嫔被强制派往陵园,终身与世隔绝,孤独终老。
守陵宫女需承担四项严苛职责:每日为先帝整理寝具、准备食物,履行祈福哭灵任务;按规范为先帝亡魂献舞、歌唱;参与不同等级的祭祀活动,包括日祭、月祭和季祭。这些职责要求她们“视死如生”,精神压力极大,甚至导致部分宫女崩溃或自尽。赵飞燕因拒绝守灵选择自尽,班婕妤则被迫守灵至死,印证了制度的残酷性。
唐代诗人罗隐、白居易通过《鸿雀台》《陵园妾》等诗歌,揭露守灵宫女悲惨命运,称其“颜色如花命如叶”。陵园妾诗歌记载的苦难,反映了宫女在阴森陵园中日渐憔悴的生存状态。
守灵制度与后宫斗争紧密相关,未生育的妃子(朱元贵人)即便未被直接迫害,仍可能被派往陵园。汉武帝为避免外戚干政,甚至处死宠妃勾弋夫人,进一步凸显封建皇权下女性的悲剧命运。直至封建帝制消亡,这一摧残人性的制度才被彻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