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在贞观年间以知人善任著称,尤其重视人才的道德准则。他对李记(原徐氏集)的任用体现了「道义与政治立场」的明确区分:李记虽为瓦岗军降将,但坚持将所辖土地通过旧主李密献唐,并在李密叛唐被杀后以礼安葬,同时保持对唐朝的「制度忠诚原则」。这种「忠义守节」的品质使其成为镇守太原十六年的关键将领,唐太宗晚年更将太子托付于他。
玄武门政变后,唐太宗对「李建成旧部」采取「既往不咎」政策。冯立、薛万彻、谢淑芳等将领因「忠义为用人准则」获得赦免重用,冯立甚至继续担任禁军统帅。薛万彻凭借军事才能晋升驸马,展现了唐太宗「知人善任标准」中对才能与品德的综合考量。
唐朝通过「法律约束官吏」和「官员品德考核」强化治理。唐太宗曾因县令挪用劳力欲判死刑,经监察官李干又谏言改为依法量刑,体现「制度忠诚原则」的贯彻。朝廷建立官员名录追踪政绩,地方官选拔注重基层品德考察,并提升「地方官战略地位」以平衡中央集权。
唐太宗推动「君臣信任典范」的建立,将私人恩义转化为制度职责。他重用杜正伦时强调「为国办事」而非个人恩惠,通过屏风记录官员政绩实现全天候监管。这种用人思想扭转了魏晋以来「拉帮结派」的积弊,为贞观之治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