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在江苏任职期间,以“法情并重”的审案原则处理案件,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体恤百姓疾苦。面对松江府群体事件,他查明灾民因地方官赈灾不力引发冲突,仅严惩主犯,并推动设立当牛局保护耕牛,实施平价粮政策,获得“林青天美誉传颂”。
针对邪教举报案件,林则徐通过暗访查证金山县妇女“终身不嫁”实为贫困所致,避免冤假错案。他解决清河县九年积压尘案,在凶犯未归案时革除涉案武生资格,平息民愤,展现断案公正严明。
在民告官案件中,林则徐亲自核查东台县救灾款分配争议,澄清官府未侵吞款项的事实,对诬告者酌情惩处。他始终注重澄清事实,既保护灾民利益,又避免冤屈清廉官吏,体现审案特点中的平衡智慧。
通过处理灾民赈灾创新举措与陈年旧案,林则徐积累了丰富执政经验,其“法情并重”理念和务实手段成为清代司法实践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