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泰誓下篇》记载了周武王伐纣前的誓师宣言,强调商纣王违背“天有显道法则”,施行暴政,如“作威杀戮”“剖贤人之心”等罪行,导致天命转移。周武王以“周王巡六师伐纣”为旗号,指出商纣“独夫受作威暴行”的本质,并引用古语“福我则厚,虐我则愁”论证伐纣的正当性。
文中通过“皇代福敬天命观”阐明周人顺应天命的立场,指出商纣因“摒弃典型”“崇信奸徽”而失去天佑。周武王追溯“文考德政功绩”,称其德政如“日月之照临”,奠定周代受多方拥戴的基础,并强调伐纣是“上帝福顺助伐纣”的体现,最终以“功行天罚”结束暴政,实现正义。
誓词最后重申伐纣非因“文考有罪”,而是纣王“自绝于天”,凸显周人代天行罚的使命感,同时以“功多有厚赏”激励将士,呼应“天有显道法则”的终极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