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主标志包含16种类型,其图形由危险品类别号、图案、文字说明及底色组成,呈现菱形结构;副标志共11种,与主标志的核心差异在于缺少危险品类别号。考试中需重点区分主副标志的图形特征,例如副标志无危险品类别号这一关键考点。
安全标签的八大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等。其中,化学品标识需标注混合物中主要成分的化学名称及浓度范围,涉及商业机密时可隐去成分但需列明危险性。象形图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若涉及爆炸物、易燃气体等主危险类别,需优先展示对应图形。
信号词仅限“危险”或“警告”二选一,用于警示危害程度,需避免同时出现。标签中危险性说明需按物理、健康、环境的顺序排列,所有说明均需完整呈现。例如,涉及毒性或腐蚀性危害时,需避免使用模糊的感叹号图形。
GHS与TDG图形区别主要体现在底色和图形颜色差异,考试中虽非高频考点,但需了解两者关联。标签中的应急咨询电话必须标注境内24小时有效号码,进口化学品需提供代理商联系方式。
最后,标签要素的排列规则强调物理危险优先,主危险类别(如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等)需严格按标准排序,确保安全标签的规范性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