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式分类与要求
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合同法律效力不仅限于纸质文件,电子合同(如扫码下单)同样具有书面效力。默示合同行为认定需通过特定行为(如投币乘车)推定合同成立,而口头合同因举证困难需谨慎使用。
合同订立过程与规则
合同订立需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要约生效与撤销条件包括撤回、撤销及不可撤销情形(如明确承诺期限)。承诺实质性变更规则强调,若承诺内容对要约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数量、价格),则视为新要约。要约失效四种情形包括拒绝、撤销、逾期承诺或实质性变更。
合同成立判定标准
合同成立判定标准以承诺生效为一般规则,但书面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例外情形如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可构成事实合同。招标、拍卖等特殊交易中,中标通知书或落槌行为可直接认定合同成立。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分
缔约过失赔偿情形包括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泄露商业秘密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适用于合同未成立或无效场景。违约责任则针对合同生效后的违约行为,如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拖延付款,两者需严格区分。
施工合同纠纷处理要点
施工合同纠纷需关注交易条件完备性及履行细节。例如,供货商超量送货若被接受则按实际数量成立合同,而采购方撤销要约需在承诺前完成,否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