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精神病院发生一起患者伤害事件,一名68岁老年痴呆患者在住院期间被同病房精神疾病患者抠出眼球致右眼失明。事件发生时,受害老人双手被约束带固定,施暴者仅被约束单侧肢体,护工虽到场但未彻底制止伤害。司法鉴定成为争议焦点,需确认施暴者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因双方均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流程存在困难。
医院管理责任成为核心问题。涉事精神病院被质疑未合理分区高危患者,约束措施执行标准不一,且巡查监护存在疏漏。律师指出,精神病院需承担主要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高危患者隔离管理和监护职责,可能需承担70%以上赔偿责任,施暴者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民事赔偿涉及医疗费、伤残赔偿及精神抚慰金,但受害者因精神障碍无法配合伤残等级鉴定,需依赖现有医疗记录评估。
事件后续处理引发关注。涉事医院科室已受内部处分,但律师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应介入,对医院处以罚款或停业整改,相关医务人员或面临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案件提示精神病院需强化监控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约束措施规范,并加强护工应急处置培训,避免类似安全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