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无人驾驶快递车在宝鸡市区的窄路上因互不相让发生拥堵,引发公众关注。视频显示,印有“运达”“申通”及“九十无人车”字样的车辆因后方车辆阻挡无法移动,现场出现语音喊话,导致电动车和汽车被迫绕行。快递公司称语音可能是视频发布者后期添加,需进一步核查事发经过。
针对此类无人车纠纷,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使无实际驾驶人,快递企业和技术运营方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依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相关主体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若因车辆缺陷导致事故,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受害方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追偿。
责任划分方面,民法典明确多方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因技术缺陷或程序设置问题引发严重后果,涉事单位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需承担罚金或相关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需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比例,技术运营方与快递企业或需按协议分担赔偿。
节目最后强调,无人车技术应用需完善法律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平衡技术创新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