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阿清因投资失败导致债务危机,为保全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与侄子阿强合谋虚构156万元借款纠纷,制造虚假诉讼刑事犯罪。双方通过捏造借条、伪造签名等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达成调解协议,试图利用法院调解协议效力规避真实债务。
阿强在调解书生效后假戏真做,申请法院执行拍卖流程,导致房产被强制执行拍卖并取得拍卖款。阿清发现后以虚假诉讼为由提出再审申请,但因超过法定时限且缺乏新证据,再审申请被驳回原因系法院程序合规。
法律分析指出,阿清与阿强的行为已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责任认定。若阿强在诉讼初期即存在非法占有意图,可能涉及诈骗罪量刑标准;若事后变卦,则可能构成侵占罪法律后果。此外,法院调解和执行过程中未严格审查借贷真实性,暴露司法秩序妨碍行为的监管漏洞。
阿清后续可通过检查监督程序启动,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撤销原审调解书并追回拍卖款。但因房产已通过公开拍卖程序由善意第三人取得,仅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阿强赔偿损失。该虚假诉讼事件导致阿清偿债能力进一步下降,对其他债权人权益造成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