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涉及带锯机、圆锯机等设备的操作规范和防护要求。带锯机需满足多项安全技术要求:非工作状态下,护指键必须完全覆盖刀轴;锯条焊接接头不得超过3个,且间距需大于总长的五分之一;上锯轮升降机构应与启动装置连锁,避免误操作。带锯机制动装置需安装于主动轮(下锯轮),确保快速停机。
圆锯机的核心风险是木材反弹抛射,需通过分料刀和防护装置降低伤害。分料刀需采用优质钢材制造,宽度介于锯身厚度与锯料宽度之间,安装时顶部不低于锯片最高点,并与锯片保持3毫米间距。圆锯片出现裂纹或连续断齿需立即停用,且更换时需锁定主轴。
安全防护装置需符合标准:遮盖式装置应避免光线反射干扰视线;带锯机防护罩需覆盖锯轮四分之三表面,并与锯轮保持100毫米间距。操作机构需设置急停按钮,且启动按钮应便于观察锯条状态。木工平刨床需安装止逆器,圆锯机手动进料需配备分料刀,自动进料则需压料装置和侧向挡板。
通过规范设备安装、操作流程及防护装置,可有效控制木工机械的切割伤害、木材反弹等安全风险,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