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部件防护与机械安全措施
金属切削机床的运动部件需重点防护,通过设置隔离式防护罩或封闭装置防止缠绕、卷入等危险。头部与危险区域需保持300毫米间距,手指部位间距为25毫米。针对行程距离要求的运动部件,需安装限位装置限制运动范围;惯性冲击的往复运动部件则需配置缓冲装置,以削弱冲击能量。
夹实装置与操作安全要求
机动夹实装置需遵循“先紧后动、先停后松”原则,通过连锁控制确保夹紧与机床运转同步。夹紧未完成时禁止启动设备,放松操作需在停机后进行,避免工件意外脱落或飞溅。
人机界面与控制系统设计
工作平台和通道需满足安全人机学原则,操作界面视距不低于0.3米,平台高度超过500毫米需设置防坠护栏(高度1050毫米)。控制装置应置于危险区域外,但紧急停止装置需在操作区内快速触达,且急停复位后需重新启动程序。
电气与特殊危险防护
机床电气系统需设置防触电措施,紧急停止装置需采用明显标识(如蘑菇型按钮),并确保瞬时动作终止所有运动。噪声控制要求30吨以上机床声压级不超过90分贝,激光作业需避免镜面反射材料,电离辐射需通过时间、距离和屏蔽综合防护。
其他安全技术要求
蓄能器需配置自动泄压或安全闭锁装置,防止超压风险;粉尘和油雾浓度需分别控制在10毫克/立方米和5毫克/立方米以下。此外,相邻地板高差不超过4毫米,通道宽度最佳为800毫米,以减少跌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