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二年(1886年),十六岁的光绪帝成年,按祖制应亲政。慈禧以“皇帝典学有成”为由颁布归政懿旨,表面承诺移交权力,实则暗藏权谋。她借中法战争后重组军机处、培植亲信等手段巩固势力,为后续操控朝局埋下伏笔。
面对归政压力,慈禧通过“训政制度”延续控制。礼亲王世铎代表后党势力,提议亲政后仍由慈禧批阅奏章、训导皇帝;醇亲王奕譞为避嫌,以“推迟亲政至二十岁”的奏折示忠;光绪帝老师翁同龢则以“经史未精”为由请求延后亲政。三方立场殊途同归,最终促成慈禧训政细则的确立。
训政细则规定:政务决策需经慈禧最终裁定,祭祀礼仪由光绪象征性主持,奏折批示沿用垂帘听政旧制。此举使光绪帝仍为傀儡,慈禧通过制度化的训政体系将权力合法化。1887年亲政大典虽举行,但实权仍掌握于慈禧手中。这场归政骗局既平息舆论质疑,又以“从谏如流”之名掩盖恋权本质,展现慈禧对权术的极致运用。
后续矛盾聚焦于光绪婚姻问题,慈禧对其婚事的操控进一步暴露权力博弈的复杂性,为后续帝后冲突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