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即位初期,通过赵高李斯专权巩固统治。为消除潜在威胁,其以皇位继承纷争为由,对宗室嫡系旁系展开清洗。银鹰作为旁系宗室中资历最长的成员,基于对秦朝法治体系的维护,公开劝谏二世停止滥杀,但未被采纳。
赵高李斯专权背景下,二世采纳诛杀蒙氏决策,派遣御史赴代县处决蒙毅。蒙毅申辩冤屈,强调自己从未干预太子继位,且三代忠良,但使者仍以“不忠”罪名强行定罪。蒙毅最终被处死,其申辩未被纳入考量。
蒙恬驻守上郡时,同样被赐自尽。他自陈蒙氏三代忠贞,质疑诛杀决策实为奸臣倾轧,但仍以“绝地脉”为由服毒自尽。蒙氏兄弟冤案成为秦政动荡开端的标志性事件,引发朝臣不安。
此事件打破秦朝法治体系下“不杀功臣”的传统,首次以不实罪名诛杀重臣。赵高李斯专权的暴烈手段,导致宗室与官僚体系离心,为秦朝覆灭埋下伏笔。蒙氏兄弟冤案的历史影响,亦成为后世评价秦政昏聩的重要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