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包含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类。其中,查封扣押实施程序是重点,涉及查封扣押的期限(最长60天)及实施主体的权限。法律明确,冻结存款法律限定仅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可设定查封扣押,但部门规章无权。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需遵循程序,如不得查封无关财产或重复查封已查封的设施。
执行过程中,若当事人履行困难或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可终止执行;三年未恢复则终结执行。行政代理型执行条件适用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且危害公共安全、环境等情形,行政机关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未成年工保护规定,16-18岁劳动者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四级体力劳动;用人单位需提供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女职工禁忌劳动类型包括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及经期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孕期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女职工产假最低天数为98天;哺乳期禁止三级体力劳动及夜班。案例表明,违反上述规定(如安排未满周岁婴儿母亲加班)将构成违法。
通过执法检查案例,强调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实施程序时需严格遵循权限,如应急管理部门无权限制人身自由,但可查封违法场所。劳动法案例则验证了未成年工劳动范围限制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实务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