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与分包规定
建筑法提倡工程总承包模式,明确禁止肢解发包行为。总承包单位需自行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分包单位需按资质等级要求联合承包,且专业分包禁止二次分包。总包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可直接追究任意一方责任,突破合同相对性。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施工单位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封闭管理、毗邻建筑防护、地下管线保护等措施。涉及爆破、占道等特殊作业时,建设单位需办理审批手续。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主责,分包单位需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责任与处罚案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发包、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资质降级或吊销等处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或转包工程的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分析显示,违法分包导致事故时,总包与分包单位均需承担相应责任,资质不符的施工单位将被取缔并处罚款。
专项设计与事故处理
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需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的设计方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安全事故发生后,总包单位需统一上报,项目负责人承担上报职责,施工单位需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并依法配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