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动火等级,需根据危险程度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一级动火需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审查,三级动火由班组申请。动火审批需明确作业时间、地点及看火人职责,严格执行“当日有效、地点不变”的动火审批制度流程。
消防设施配置规范
施工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灭火器设置需满足顶部距地面≤1.5米、底部≥0.15米的放置高度规范。消防栓间距应≤120米,消防水管长度≥25米,室内消火栓间距≤30米。重点区域如易燃材料仓库需符合布局要求,设置两个以上出口,并远离高压线及火源。
重点区域防火措施
易燃材料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储量大的仓库需配置双出口,单个库房面积可燃材料≤30㎡、危险品≤20㎡。油漆料库与调料间需分开设置,配置防爆灯并控制人员穿着防静电服。木工操作间防火措施包括采用阻燃建材、配置消防水箱,严禁明火供暖,作业后需断电清场。
特殊作业管理
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距离需≥5米,距火源≥10米。临时用电设备与易燃堆垛水平距离应≥电缆高度1.5倍,危险场所与在建工程保持≥15米间距。义务消防队组建要求人数≥总施工人数10%,承担日常消防巡查及应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