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即烟叶税纳税人单位。其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遵循烟叶税征税范围规定。
烟叶税税率比例为20%,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即烟叶税计税依据标准。该总额包含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收购价款的10%计算(烟叶税价外补贴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价款总额(收购价×1.1)×20%,构成烟叶税应纳税额公式的核心。需注意,增值税计算中的价外补贴以实际支付为准,与烟叶税处理不同。
在征收管理方面,烟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烟叶当日,纳税地点为烟叶收购地,且需按月申报缴纳(烟叶税征收管理规定)。纳税人需在月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税款申报,确保符合税法要求。